造成16人死亡的浙江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已完成事故调查,认定火灾系电器线路故障引起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包括温岭市市长在内的15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鞋厂法定代表人及股东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浙江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原因为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温岭市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和杨家渭村委会等均存在监管不力,甚至放纵违章等。
目前,大东鞋厂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林剑锋,大东鞋厂股东、监事林真剑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调查组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政府部门15名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党纪或政纪处理。其中,给予温岭市市长李斌、常务副市长张永兵、副市长张文洋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副市长陈刚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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