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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面店铺火灾事故的调查与思考

2014-04-02 14:10:56

摘要:近年来,临街店铺火灾事故屡有发生,在火灾总量中占比逐渐攀升,损失惨重,亡人事故比重大,社会影响大。如何借力借势,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此类事故多发的势头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为此,本文围绕临街店铺火灾事故调查与探究,通过解剖,举一反三,寻求临街店铺经商行业消防安全防范对策。

    关键词:街面店铺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思路及对策

    引言:火灾事故的发生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新时期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既有经济转型、社会转轨过程中凸显的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反映出社会管理存在的滞后与问题,又有人们消防理念与安全意识的缺乏、法制观念的淡薄、宣传舆论的不足、发展与治理的不协调等因素,造成了街店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有发生。因此,消防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发展与国计民生,必须引起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行综合治理。

    一、街面店铺火灾发生的主客观原因

    (一)、经济结构变化的原因。市场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中小企业规模庞大,民营经济与个体工商户发展速猛。同时,服务业比重迅速提升,临街店铺、民房门前屋后搭铺设摊现象更是星罗棋布。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农村的生产要素逐渐向城镇集聚,务工经商人员也潮涌城市及集镇,成为城镇发展个体工商业的主要人群。为此,临街店铺经营行业迅速崛起,而安全防范包括消防安全等社会管理没有跟上客观形势的发展需求,表现在体制机制难以跟上,规章制度缺失,行业安全规范没有形成或一时难以统一建立,管理存在着盲区或弱点,对于面大量广的此类店铺,消防部门人少点少,无法将此列入监管范围,只能是事后灭火队与救援队,而相关的基层政府、镇街社区和单位物业部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导致此类店铺防范与监督功能自然缺失。

    (二)、从业人员素质因素。从调查情况看,临街店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救能力极差。从业人员成分复杂,外来人口较多,以乡下农民工及中老年人经营为主,他们文化水平偏低,以养家糊口为生活重心,消防观念和法制意识淡薄,缺少对自身安全的重视与保护,更没有采取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措施。同时,营业场所一家老小混居较普遍,有的携妻带儿,如若发生火灾险情,则顾老不顾小,或顾小顾不上老,很容易造成亡人火灾的惨剧。

    (三)、经营方式的影响。临街店铺小商小贩的经营方式很不规范。首先,一些商家为求节省开支,充分利用空间,将一间简单的店面房自主隔成多层小间或阁楼,将厨房、宿舍等进行不科学的设置,布局凌乱,既不规范又不安全。其次,自主装修的材料,选择的多为便宜并可燃易燃的木材或塑料制品,明显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货物的堆放也极不规范,一些商贩的买卖货物有一定的易燃易爆物品,不进行合理的存放或分隔,直接成为酿发重大火灾的隐患。此外,电器电源的不规范安装与使用,用火的随意性等也是发生火灾事故的重要源头。

    (四)、消防设施配置缺失。一些小面积的店面商铺,业主不重视消防安全问题,认为店小问题不大,从而忽视对消防设施的配备,有的也不愿花费投资。由于灭火器、消火栓、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的缺失,导致在事故发生时,遇险人员无力扑救和自救逃生,酿成悲剧的发生。

    (五)、建筑设计与建设存在源头隐患。街面房屋建筑往往是土工匠负责施工建设,功能布局不合理,没有将高度、空间分隔、通风、安全疏散、建筑装饰材料等因素进行事前规划安排,造成其店面房防火安全性能缺失。同时,建设施工简单粗放,建筑方往往节约投资,施工人员又偷工减料,使用不标准的建筑及装饰材料,用次质产品替代,埋下了二次安全隐患。

    二、火灾防范的思路及对策

    (一)、建立街面店铺行业建筑设计与建设标准规范。要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针对临街店铺营业场所经营状况与要求,结合其火灾易发的特点与防火工作实际,由政府组织牵头,城建规划、消防、安监及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制定与建立街面店铺经营行业建筑的设计和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具体的标准规范,严格细化街面店铺建筑、对外营业、居住、货物存放、电器电源与线路插座设置、广告形象装饰、消防设施配置等环节的审批把关,并纳入工商部门审批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及年度考核验收,从根本上消除火患的源头。

    (二)、制定街面店铺个体工商户经营规范体系。工商及城建、安监、消防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临街店铺个体工商户申报审批和规范经营机制,规范经营场所与营业人员标准要求,包括经营人员素质条件,权利义务告知,安全责任协议签订与承诺,实行住宿与店铺分离,重新装潢与设置形象广告实施申报审查等,从机制和制度上约束经营行为,引导树立正确经营方式和安全理念,促使其自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强化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各级消防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执法意识,严格依法核查和审批消防安全项目,对面积较小、不具备消防安全审查主体资格的街面店铺房,要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政府要责令城建、工商等部门对临街店铺个体工商户建立档案,排摸梳理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店铺与商家业主,全面进行整治,落实监管措施,消除隐患苗头。

    (四)、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运用社会管理创新方法和手段,实行条块结合、网格化管理,既要组织公安、行政执法、安监、工商、城建等相关部门开展违章违规行为联合整治活动,实行齐抓共管,又要夯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防火组织网络,强化基层专兼职消防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扑救抢险和安全防范能力。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与形式,加大对辖区内人员密集、个体工商行业场所集中,特别是外来人口、农民工较多区域的消防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组织临街店铺经营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增强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和始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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